- 图为10月15日《国际商报》
陈坚院长在市人大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陈坚院长向本刊主编吴礼明介绍九江中院数字化管理经验
编者按:法院没有围墙,是因为不需要围墙。人民法院是为人民服务的,就应该对人民敞开胸怀,而不能隔离开来。当然,人们常说的“围墙”的作用,并不是为了隔离法官与群众的,它还有防盗和防干扰功能。但是,不设围墙不仅是为了方便群众、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还有一种自信和从容,以及对科学管理、现代化手段的深刻理解和运用。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称为“没有院墙的法院”,其意义就在于更方便和更科学地司法为民。但是,九江市中院院长陈坚认为,有没有围墙,说明不了法院与群众的关系。心与心之间如果有了隔阂,即便是面对面也无法沟通。只要不在人心之间竖起围墙,人民法院才会永远为人民。
因而,当我们听到“没有院墙的法院”这一称呼时,所感受到的就是一种境界,一种科学与文明、正义与公平、金钱与道义之间的大和谐。
2007年7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正式竣工投入使用。这是一幢既吸取了欧洲穹顶式建筑特色、又包含有中国传统的天圆地方理念的建筑,外观平实而稳重、雄壮又大气,十几根从地面直达顶层的立柱支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整个建筑预示了法律的权威性、公平性和正义性。值得注意的是,这座庄严的建筑是敞开式的,没有围墙,只有大片的绿化带与外界连接。
2009年7月21日,记者走进了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布局简洁、格调高雅的院长办公室里,陈坚告诉记者:“不设围墙,是因为不需要围墙。这座大楼的各项功能、质量都位于江西省法院前列。高科技带给我们很多方便,也设定了很多规范,使我们既自由又受约束——这里毕竟是严肃而崇高的法院,自由散漫不应该是这里的风格。整个大楼内有多媒体数字化法庭、计算机局域网、监控中心、服务中心、便民诉讼信息查询系统等设施,并逐步实现审判流程电子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审判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陈坚说,当然,不设围墙会使群众感到亲切,没有距离感。但是,这只是一种形式,也说明不了法院与群众的关系。心与心之间如果有了隔阂,即便是面对面也无法沟通。只要不在人心之间竖起围墙,才能达到和谐的境界,人民法院才会永远为人民。
陈坚认为,没有围墙的法院,体现的应该是一种境界,是科学与文明、正义与公平、金钱与道义之间的大和谐。
让文明缔造和谐
文明建设是创造和谐社会的前提。
陈坚告诉记者,九江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党、工、团、妇齐抓共管机制,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全市法院按照争先创优的标准,是县级文明单位的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是市级文明单位的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各法院均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把创建工作同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文明建设与创造干警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相结合,注重争创实效,努力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据悉,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连续6年蝉联“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据统计,九江市两级法院获市级以上文明单位高达64%,比上届上升36%,全市14个基层法院中有2个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7个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3个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其中彭泽县人民法院首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文明之花在九江两级法院处处盛开。
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服务民众的最前沿阵地,也是文明执法的基础。长期以来受经济发展条件的制约,九江市“两庭”办案和生活条件都很差,不少法庭长期租房办公,一些法庭虽然有自己的房子但也属危房,其他开庭审判案件等方面的条件也很差。面对这种状况,法庭自身留不住干部,一些当事人也对法庭在权威和公信力产生了质疑。
2006年8月,陈坚到九江中院工作不久,决定成立“两庭”建设百日大会战领导小组,并亲自担任组长。他为多家基层法院审判大楼和人民法庭的选址、配套资金落实等问题,多次找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陈坚说,目前,包括中级人民法院在内的14个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有11个建成,余下3个也正在建设中,全市54个人民法庭有27个进行了新建,11个完成了改建,其余的也在安排建设之中,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和办公场所可望今年基本全面解决。这些工作条件的改善,既彰显了了司法权威和进步,也为人民群众到法院、法庭接受法律服务和诉讼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为了加强文化建设,九江中院组建了女子健美操队、足球队,利用节假日开展了一系列如春节联欢、登山、拔河、合唱、组织老干部钓鱼比赛等有益活动,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增强了同志之间的凝聚力,营造了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他们还组织干警自愿无偿献血,为失学儿童、孤寡老人等捐款数万元、慰问几十户贫困户、选派领导和骨干深入星子县白鹿镇大岭村、廖花镇仕林村,新农村建设帮扶点都昌县春桥乡官桥村委会大?村帮扶,搞好村建工作,在人力、财力、科技教育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对仕林村的包村工作,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各项工作开展,帮助村民建了两个基地即500亩珍珠养殖和60亩的精养鱼池基地,调整该村的产业结构,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村民的收入。他们还组织村民集体免费体检,投入近十万元并与村领导一起跑项目争取了数十万元项目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修了村支部办公大楼、建了村图书资料室、4公里的村级水泥公路。投资5.5万元为蓼花镇崔村村民援建自来水工程,给大?村送去3万元扶贫款,帮助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改水工程。开展送医、送药下乡,送课下乡等活动,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
陈坚说,市中院机关党委、团委、工会、妇联利用三八、五一、五四、十一、元旦等节假日,上街深入社区,为广大市民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与九江电视台合办《天下新闻之法眼》栏目,通过以案说法,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创建文明楼院、争创“五好家庭”、“文明户”等活动相结合。按照九江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宿舍进行美化、亮化,受到了市政府的好评。宿舍区配备了专职门卫,制定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各项制度,新公园的2栋宿舍被浔阳区评为文明楼院,全院大多数干警家庭被评为“五好家庭”和“文明户”。
据了解,近年来,九江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不断增强保障大局,服务大局的司法能力,切实加大民事调解力度,积极开展“调解能手”、“办案能手”活动,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不过程。2008年,九江市法院共调解民事案件6620件,调解率达61%。同时,他们还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中院刑一庭一审刑附民调解结案率为4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着力做好行政协调工作,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加大协调力度,促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2008年全市法院共审理行政案件158件,其中市中院审结行政案件37件,基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21件,经协调原告撤诉的77件,占48.7%;因行政行为违法被判决撤销的15件,占9.5%。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585件。牢固树立和谐执行理念,注重依法文明执行,全市执行案件和解与自动履行结案率为38%,使一大批当事人握手言和。
陈坚告诉记者,九江市的余老太太年逾八旬,继子不幸去世,亲生女儿付某定居广东靠打工艰难谋生,拒绝抚养母亲。为此,承办法官连续几天与付某不厌其烦地进行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还给她讲解有关赡养老人的法律条文,在法官的诚恳感召下,付某终于决定回家乡边打工边照料母亲。
陈坚认为,调解工作是一门学问,一定要讲究策略。他掰着手指对记者说,调解有“和风细雨式”、“消气式”、“联动式”,还有“对话协商式”、“规劝引导式”等很多种方法,有的时候要多管齐下,多举并用,必要时还可以施加一定的压力。
他举例说,有一个案子,某公司申请执行另一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义务,九江中院便依法查封了其拥有所有权的某宾馆,并准备拍卖。就在拍卖会召开的前一天下午,被执行人终于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同意和解,执行法官当即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同意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由被执行人先行支付15万元给申请人,余款分三次支付,这一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
以公正创造和谐
陈坚深知,只有公正的才是和谐的,没有公正就无法谈和谐。因此,在他的领导下,九江市中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和服务意识,把维护社会稳定、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促进科学发展作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判执行职责,妥善处理了一大批经济和社会矛盾纠纷。
陈坚告诉记者,2008年,九江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780件,同比上升1.2%,审(执)结16513件,同比上升7.9%,结案率过98.4%;其中市中院受理1408件,审(执)结1346件,基层法院受理15372件,审(执)结15167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九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陈坚说,2008年,九江中院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严从快审理了万飞涉黑案、许俊谷景见义勇为被害案等重大刑事案件,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犯罪,确保社会稳定,公正高效审理龚时见合同诈骗案、张宝霞、高春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49件,其中市中院审结219件,基层法院审结1330件,共判处罪犯1793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54人。审理职务犯罪案件50件,判处副处级以上罪犯4人。
在量刑中,九江中院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保障人权,对不构成犯罪的宣告无罪,2008年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3件。对未成年人、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稳妥审理企业破产改制案件。专门成立破产案件合议庭,建立破产企业联系人制度,全力做好国有企业集中破产工作。
针对九江市国有企业申请破产准备工作进展缓慢的情况,陈坚要求中院主动对接破产企业,及时派出工作组,加强对企业破产准备工作的指导,有效推动了破产企业改制工作依法、稳步进行,现进入破产审理阶段12家。如九江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从申请破产到召开第一次债权会议仅用两个月时间,案件审理效率得到了市政府等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2008年全市法院共审理破产案件50件,涉及债务12亿、职工6万余人,没有一件因工作不到位,不细致而造成破产企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陈坚认为,时间就是金钱,在处理金融案件中,如果处理慢了,为企业造成了损失,即便是公平的审判也是一种不公平。因而,九江中院十分注重快审快执金融借货案件。2008年,他们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大局出发,依法制裁违法违规金融拆借、担保、抵押行为,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保护金融机构案件774件,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2.3亿元,有效降低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率。
九江中院还稳妥审理复杂疑难再审案件,对当事人缠诉闹访、进京访案件、切实做足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稳定工作,集体研究对策,妥善化解纷争;对检察院抗诉案件,邀请检察院人员列席审委会,主动接受监督,充分交流意见,严把事实关、法律关。2008年,中院成功调解了陈红霞等32人诉瑞昌移动公司相邻关系案,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市法院共审结再审案件44件,确保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8年,九江中院还扎实开展全市法院“院长大接访”、“执行信访接待日”等活动,共接待群众来访28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500余件,认真落实领导分片包案、跟踪督办等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了罗裕厚与彭泽县农行存款纠纷等多年未解决的老上访户案件,化解上一大批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家庭、经济等纠纷引发的上访难题,全市法院继续保持信访总量持续下降,无恶性信访事件发生的良好局面。
便民是和谐之本
近年来,九江市两级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宗旨,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和服务民生。强化立案管理,畅通诉讼渠道,加强诉讼指导,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大力推行巡回审判、预约开庭、法律咨询服务等便民举措,使群众诉讼更加便利。
陈坚说,2008年,为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九江中院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26万元,切实保障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市法院共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拆迁安置、拖欠工程款等涉及民生案件5217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权益。同时,还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5万余元。
为增强服务意识,九江市两级法院领导积极“走出去”,主动深入厂矿企业、金融机构和广大农村地区走访,不仅加强了法律宣传,提供了法律服务,指导解决了一些农民工回乡后因去工地承包所引发的纠纷,而且也及时受理了一些企业案件。针对企业间借货案件增长较快的情况,九江中院专门研究确立了“一企一策”、“区别对待”的工作思路,对尚能正常生产经营但一时资金困难不能还债的企业,一般不采取保全措施,对生产经营困难,欠外债较多的企业,采取书面裁定保全财产,一般不加贴封条,以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不原则。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帮助企业制定还债计划,设置担保等方法,“放水养鱼”、 “借鸡生蛋”,促成债权人给予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涉诉企业渡过暂时的危机。对一些有可能要到法院申请破产的企业,采取审前指派专人与破产企业及主管部门对接,负责指导申请破产书面材料的整理和破产预案的拟订,大大缩短了立案审查周期。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九江市房地产市场低迷,部分进入破产程序的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长期无法变现,导致无法筹措资金安置职工,影响社会稳定。九江中院积极到破产企业进行指导,与破产清算组共同拟定提取企业房改资金用于解决职工生活费不足难题的计划,并要求清算组尽快争取上级政府的支持。今年上半年,九江市中院审结的3件破产案件,涉及破产债务6.97亿元,涉及职工安置3100人,没有出现因工作不到位,不细致而造成不稳定的事情发生。
陈坚告诉记者,在主动法律服务“走出去”的过程中,他们还积极“请进来”,采取坐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外商、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在请外商到中院上门提意见时,得知台资企业东盟集团九江分公司与吉林一家企业有5000万元的经济纠纷,亟需司法帮助。在该案立案后,当天即派1名副庭长和1名审判员前往吉林办案,及时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台商对他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陈坚说:“司法为民不是我们自上而下地向群众‘施舍’方便,而应该站在群众的角度,以群众的心态来考虑问题”。
凭多年办案的经验,陈坚深知很多老百姓在该打官司时却不敢打官司,关健是对繁多的诉讼程序难以弄清楚。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举措,让老百姓能轻松打官司。去年以来,九江市中院积极推行诉讼引导、举证指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服务措施,坚持就地审理、巡回审判、简易纠纷速裁便民诉讼制度,大力推行预约开庭、假日开庭、法律咨询服务等便民举措,使群众诉讼更加便利。
陈坚知道,还有一部分最需要打官司的群众,却因经济困难而无法打官司。因而,九江中院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各项司法救助基金,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和特因群体执行救助制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必要的生活救助,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今年以来,共为困难群众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122.34万元,依法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一座没有围墙的法院,是为了更方便地汇聚目光和期望、输出公平和正义,从而获得人民的信任和赞许----这就是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是一个和谐的法院。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和谐社会的光明前景,就是由许许多多像九江中院这样的具体和谐因素组成的。
(原载2009年10月15日《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