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整治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从7月起至11月,安徽省将掀“环保风暴”,重点治理大气污染、重污染行业水污染。方案明确,对经过限期整改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专项行动确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为工作重点。就大气污染防治,将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重点检查电力、焦化、水泥、钢铁、船舶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实施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石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情况;汽油储运销售业油气污染治理情况。就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将开展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再排查、再整治,加强对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工业园区的检查。
“对经过限期整改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方案明确处罚措施,就大气污染,将责令超标企业在整改期间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闭;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电力企业,一律按规定扣减环保电价等。就水污染,对未按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项目,一律责令停产;对排入管网废水超标、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以及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地方政府依法责令关闭。
“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将挂牌督办,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企业将实行驻点督办。”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各相关部门还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环评限批等。(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