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论坛网上海3月18日电(记者 吴礼明) 一起执行案件从 2002年10月生效起,在多次寻找被执人郑某无果的情况下,使该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沉埋了13年之久。但是,3个月前,该院执行法官沈萍接到该案后,通过细化执行措施,很快找到突然浮出水面的被执行人郑某,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使其在3个月内完成了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树立了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执行新形象。
审判是确认权利,执行是实现权利。如何高效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是民事执行的根本任务之所在。当前民事执行效率低下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之一。因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提高执行效率作为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的首要任务来抓,执行长顾红兵发现这个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沉埋了13年之久的执行积案后,便委托给细心的女法官沈萍来承办。
沈萍接案后,立即撒下执行 “大网”,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联网信息和互联网的优势,联合执行事务中心法官很快查到该案被执行人郑某突然显现水面的办公场所,在充分发挥国家强制执行职能作用的基础上,把法院法的力量与国家相关部门的力量充分结合起来,使被执行人在法律和社会道德等多重制约下,履行了拖欠13年之久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