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能险能更透明一点儿吗
托余额宝的福,保险,准确地说是万能险,日前着实又火了一把。就在马年元宵节加情人节的双节那天,两款分批限售8.8亿元保费规模的理财型保险几分钟内就被早已跃跃欲试的预约者抢购一空,还有大批没抢到的网友因“下手还是慢了”而懊恼。
不过其中,也有一些抢到一定规模这些理财险的用户在得知其抢购的产品是万能险后,果断选择了退单,除了对“保险”这个东东一如既往的抵触情绪使然外,能否达到预期的7%年收益率也是他们退单时考虑的因素。
的确,在预期的高收益面前,仍有一些目前看来属于风险规避型的投资人心中有一个个问号盘旋着:收益率7%能否达成?保费资金投向了哪些资产?投资组合是怎样的?如何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和收益?
事实上,不光投资人,在消息公布之初,就连媒体争相报道相关消息时关注的焦点也是资金投向的问题,即高收益如何实现。看来,外界对资金投向的问题普遍表示关注。
对于万能险的信息披露,中国保监会曾在于2009年出台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做了规定,包括产品的运作原理,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单利益以及万能险的主要投资策略等都是保险公司应披露的内容。
从目前的情况看,值得庆幸的是,保险公司会对每款万能险的结算利率至少每月公布一次,不过也很可惜,投资人关注的资金投资部分,即投资资产组合及策略的种种疑问仍没有解答。
如笔者在某险企的一款万能险产品说明书中看到,关于主要投资策略的部分全部表述仅为“基于保险资产稳健的投资风格,充分发挥万能产品投资范围较为宽泛的优势,在对宏观环境及趋势准确把握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追求绝对收益为投资目标,为客户带来长期的稳定回报。”这种投资策略披露了什么消息呢?毫不客气地说,这等于神马都没说。
不得不说,登上余额宝平台作为理财产品的万能险,其投资属性已经大大超过保障属性,既然都是理财产品,对其的要求为何不能向基金靠近?至少目前看来,在各种理财产品中,基金的信息披露标准是最为严格的,其运作也更为透明,投资者享受收益或自担风险的市场化程度更高。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合同中对基金财产投向的资产组合的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做出约定。同时,还要求至少披露下述文件:招募说明书;募集情况;资产净值、份额净值;投资组合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期和年度报告;临时报告;持有人大会决议;有关重大人事变动;有关诉讼或者仲裁;监管部门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2013年,寿险业务中很大程度上反映万能险保费规模的保户投资款达到了3212万元,而原保险保费收入规模为10740.9万元,二者之比已达29.9%,这意味着,万能险业务占比达到了三成左右。保监会去年年中也已明确,保险理财与保障可以并重。作为在民众理财领域保险业的一个先头部队,打一个漂亮仗固然重要,但显然,能持续打漂亮仗才更具长远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行为,央行金融市场司2月13日晚间发布《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其要求各银行“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开展理财投资管理业务,实现每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时都已被要求单独开户、管理、建账和核算,尚待进一步规范投资和加强信披的似乎只剩下保险了。
在充分进行信息披露的市场中,即使发生亏损,投资者也会有相应的心理承受能力。太阳底下无新事,因为天底下谁都不是傻瓜。(刘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