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报道】4月2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高通曾于3月13日收到来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洛杉矶办公室的通知,指控其向中国国有企业或机构进行贿赂。
这封通知中指出,高通违反了美国《反海外贿赂行为法》(FCPA)中有关反贿赂、账簿与记录控制方面的规定,并郑重要求SEC对其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该措施可能涉及民事禁令诉讼,并尽可能寻求相应的补救措施,包括审查非法所得的利润,审阅高通公司的FCPA政策和程序等。
4月4日,高通向SEC洛杉矶办公室做出了书面的报告回复,解释称高通并未违反FCPA,因此无需采取执法措施。高通还解释道,韦尔斯通知 (Wells Notice)并非正式指控,也不是SEC对违法行为的裁定。
高通公司表示,其正在继续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美国司法部展开合作,但无法预测相关的调查结果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否决定提交任何行动的文件。(易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