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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改组“点将” 上海再担先行责任

2015-03-01 14:24:10 来源: 上海观察 作者:
摘要:   中央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它的热度或许不及《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但请注意

 

 

  中央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它的热度或许不及《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但请注意,这绝对是一次非同一般的改革。

  一项源自地方的探索,拿到中央深改组会上通过,本身就十分罕见。屈指数数,连上此番统共不过三次——上一次,是《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再上一次,是《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而与前两次相似,这次会议传递的信号也颇为明确:上海的这项“工作试点”,中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

  也就是说,这是上海的又一项“先行先试”。

  每一项“先行先试”,都意味着“非同小可”。此前,上海已承担多项为人熟知的先行先试任务——自贸区试点已开始复制推广,司法体制改革今年将向纵深推进。中央对上海“改革开放排头兵、科学发展先行者”的要求,早已为人熟稔。

  与之前领受的先行先试任务相比,这项旨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试点,意义完全可以等量齐观。如果放到最近热议的“四个全面”格局下看,无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上海在多个重要方面都已经承担了先行先试的重大使命。

  来自中央的信任,由此可见一斑;上海肩负的责任,同样可见一斑。

  “从严治党”的问题,高层已经予以反反复复的强调,其之于执政党生死攸关的意义,也已无需赘言。而在日常生活中,相对抽象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需要与现实存在的问题逐一对应,并化作易于理解、易于把握、易予监督的制度性规范,以具体地约束党员干部行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捉出潜伏于现实中一个个问题,并以实打实的方式予以逐个击破,这是改革的初衷,亦是改革具有持续效力、能被人们感知的关键。

  说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这是这些年备受诟病之风,也是很多地方的“苗头性问题”。许多赫赫有名的“大老虎”,正是这么来的。

  领导干部手持公权力,与公共资源的距离本就较常人来得更近,这就需要格外小心——包括自己,更包括身边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权力越大,“危险系数”也就越高。如何让“雷池”边的领导干部小心小心再小心,除了讲规矩,更要重落实。

  落实,便需要制度的抓手。如深改组会议所言,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关键是要落实到位,让规矩起作用”。而上海市委提出的这项意见,正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实际步骤”。

  这一个“实际步骤”,也可视作一次直面问题的答卷。人们应该记得,去年中央巡视组的专项巡视,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方面,点了不少地方的名,其中也包括上海。人们应该记得,在当时的巡视意见反馈会上,中巡组曾直言,上海“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反映强烈”。上海市委主要领导当即表态,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其危害性、严重性”,而且,“凡是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要坚决纠正,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抓好源头治理”。

  很快,上海即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市委书记挂帅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并再次明确要“注重标本兼治,在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上下更大功夫,从根本上防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而两个多月内拿出的这项《意见》,可视作一次对“标本兼治”的探索和回答。平心而论,决心和效率,都是不低的。

  而在上了深改组会议之后,改革只能进,不能退。中央的期待显而易见,公众的期许也会更高,人们期盼这项探索能够真正见诸实效,给出令人满意的回应。上海则唯有向对待一切先行先试的任务一样,“奋马扬鞭,步稳蹄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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