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2日从省食安办获悉,我省日前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提升全省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具体要求包括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
省食安办、省农委、省食药监局日前联合印发《安徽省2014年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由此启动示范创建活动。创建以提升全省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具体要求包括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及农产品各环节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等。
示范创建采取自愿申报形式,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今年确定20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创建试点单位。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将每年确定一批创建单位,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使全省80%的县(市、区)符合省级示范要求。示范称号有效期为3年,3年内发生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立即取消示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