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1日从省高院获悉,省高院近日新成立审判监督一庭和审判监督二庭,分别审理刑事申诉案件和民商事申诉案件。审判监督一庭还专门负责审理省高院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对下级法院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及裁判结果,也将在安徽法院网上向社会公示。
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公布《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要求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及裁判结果向社会公示。为此,安徽法院网于今年7月15日在醒目位置正式开通了减刑假释案件公示专栏,该专栏包括裁前公示和裁判结果公示两个分栏目,公示的内容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等,并在公示中提供了专设邮箱地址,收集公众提出的意见。减刑假释案件公示专栏正式开通,扩大了减刑假释案件公开的幅度,可以方便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司法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了解,下一步,法院还将对一些按照规定要求开庭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开庭时,尽量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对已经办结的减刑案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予以公示。(中报网安徽频道责任编辑: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