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4月2日电 (许青青)记者2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等16个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2011年,教育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根据广东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到2015年底,全省100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据悉,2014年3月30日至4月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分九个小组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等16个申报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就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和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发展均衡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本次接受督导检查的有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番禺区、花都区,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和惠州市惠城区等16个区,共随机抽查132所学校,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场座谈会64场,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9872份,回收有效问卷9785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该16区是广东首批申请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的县(区)。据悉,教育部此前已经对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验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