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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5岁女童幼儿园烫伤获赔三千元

2014-04-14 02:00:26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摘要:岁的晨晨就读通州区一家私立幼儿园,在一次课间活动时自行来到教师办公区域,被老师倒出的开水烫伤背部。因幼儿园拒绝赔偿,晨晨遂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日经通州法院调解,幼儿园支付3000元赔偿金。幼儿园辩称,晨晨受伤是因其太调皮,走出玩耍场地,到了老

  岁的晨晨就读通州区一家私立幼儿园,在一次课间活动时自行来到教师办公区域,被老师倒出的开水烫伤背部。因幼儿园拒绝赔偿,晨晨遂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日经通州法院调解,幼儿园支付3000元赔偿金。

  幼儿园辩称,晨晨受伤是因其太调皮,走出玩耍场地,到了老师办公区域,不慎被老师倒出的开水烫伤。事发后,幼儿园积极和晨晨的父母沟通,但他们要求太高,远远超出实际损失,幼儿园只同意赔偿合理损失。经法院查明,晨晨共花费医疗费2000余元,伤情已基本恢复。在法官调解下,幼儿园同意赔偿3000元,晨晨家长也承诺不再追究幼儿园的责任。(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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