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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丽萍代表:创业板上市规则正在修订

2014-03-12 18:16:3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
摘要: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11日就创业板改革发展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宋丽萍表示,创业板起步时门槛较高,特别是连续三年要求利润要上升的指标,被大家所诟病,把一些真正有潜力的公司挡在了门外。目前,创业板上市规则正在修订,估计很快就会颁布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11日就创业板改革发展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宋丽萍表示,创业板起步时门槛较高,特别是连续三年要求利润要上升的指标,被大家所诟病,把一些真正有潜力的公司挡在了门外。目前,创业板上市规则正在修订,估计很快就会颁布。

  理性看待创业板行情

  针对去年以来的创业板上涨行情,宋丽萍说,创业板的上涨是结构性的,并不是整体行情。创业板虽然有379家公司,但创业板的指数只是100只股票的成份股指。创业板股指的上涨并不代表着创业板的所有股票价格都上升,即使在这100只成份股里也是结构性上涨。

  宋丽萍认为,转板是非常重要的机制,首先应当把各个板块的市场基础打牢,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市场的发展需要,以及制度安排来实现转板。涉及到介绍上市的问题,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持。另外,宋丽萍指出,B股转H股,为深港金融合作提供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

  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

  宋丽萍表示,《证券法》对公募的规定很清楚,但私募有空白。希望《证券法》在修订的时候能够到位。“我觉得私募市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市场,我们也希望这次修改证券法能把私募这部分的内容修改进去,能够为私募市场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宋丽萍指出,深交所将继续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目前为止已经发了将近200家,筹资也将近200亿,但和深交所的期望还是有一些距离,买方的力量还很弱。

  另外,可交换债也是深交所特别重视的产品。“因为大股东短期内都不愿意减持,但是他又有融资的需求。那怎么办?我们在场内就可以让他们把股票先质押出去,然后发行可交换债,已经有一家创业板的公司大股东发了这个可交换债。这些都是私募产品。”宋丽萍说。

  宋丽萍指出,私募产品的前景是非常广阔的,要在制度上完善,另外中介机构要高度重视私募产品的开发。

  推进监管转型

  宋丽萍表示,深交所要适应改革形势任务要求,重点推进监管转型和提升服务质量,减少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今年深交所将完善以投资者为导向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提高交易所的风险评估、监测能力;发挥自律监管作用,及时制止和处罚。

  在提高交易所风险评估、监测能力方面,宋丽萍表示,交易所是一个天然的大数据库。近年来,深交所开展了上市公司公告和网络信息的文本挖掘,今后还将把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进一步纳入视野,让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全面进入大数据时代。

  此外,在回答记者关于上交所研究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板的问题时,宋丽萍说,有更多的市场力量来关注新兴产业的发展,这对新兴产业是有利的。

 (记者 梅俊彦 毛万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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