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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信托惊魂兑付 通道业务难题再现

2014-04-05 09:01:46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者:
摘要:X扫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朋友圈财经南都网 财经 正文中航信托“惊魂兑付” 通道业务难题再现2014-04-05 08:55:02字号:TT摘要:赶在约定的10个工作日之内,3月28日,中航信托发布公告称,已完成“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

  赶在约定的10个工作日之内,3月28日,中航信托发布公告称,已完成“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兑付工作。

  这似乎并没有打消人们的疑虑。在这款产品中,信托计划因托管人出于纯粹的投资理财行为而定制,公开信息并未披露资金的使用情况。在产品到期后,托管人因未及时收到回款,而发布公告向投资人说明情况。也正因此,这款募集规模仅几千万元的信托计划才进入大众视野。

  但市场更关注的是其刚性兑付,从已公布的消息看,工大首创和信托公司在产品设立之初似乎并未对投资方向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并不排除工大首创后端利用刚性兑付施压信托公司,从而进一步暴露出信托通道业务存在的监管难题。

  对此,中航信托相关人员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信托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我们完全是按照合同约定来操作,并无违规行为。”

  关键的“10个工作日”

  对于3月28日的兑付时间,中航信托的人士称,上述产品不属于延期,产品是3月19日到期,但是回款会有时间差,“我们规定是在10个工作日之内,所以从目前兑付情况看,并不属于延期。”

  不过,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工大首创的认可。

  此前,3月25日,工大首创公告称,公司所购买的“中航信托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现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造成公司目前未能收回本金和相应收益。

  从3月19日产品到期到25日工大首创发布公告,双方显然未对兑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而在“兑付违约”的压力下,中航投资于3月27日晚紧急回应称,经向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核实,中航信托能够按约定全额兑付工大首创上述信托本金及相应收益。该信托计划目前正在清算过程中,能够在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根据合同约定最晚至2014年4月2日(含当日))内全额兑付信托计划受益人工大首创的本金和相应的收益。

  资料显示,上述集合信托计划于2013年3月成立,期限为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5%,受托人可以根据信托计划具体运行状况决定提前终止或延期,项目总份额为1100万元,工大首创持有的信托份额为1000万元。

  但是信托计划并未对投资方向有具体的说明,这也成为产品到期后能否安全兑付的关键因素。而在双方对兑付期限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能否安全兑付,也被打上问号。

  对此,北京某信托业人士表示,到期日和回款日有时间差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信托的投资指向不明,在没有具体投资标的情况下,信托计划的周期很难估计,但在当前信托违约压力下,不排除信托公司自己垫资以应对刚性兑付的可能性。

  资料显示,这款产品的资金投向并不明确,主要包括四大领域:中航信托及其他信托公司发行的各类信托产品的信托受益权、其他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存放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产品。

  在2014年1月初的管理报告第4期中,仅表示用于认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或受让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对此,中航信托一直称,信托计划完全是按照合同规定来做。

  让人不解的是,在信托公司“合规”操作下,工大首创却两次在其官网公布产品延期兑付的信息,进而施压中航信托,督促完成兑付。而在产品最终兑付完成后,记者再次致电询问产品投资方向时,工大首创的电话却一直无法接通。

  融资方“通道”漏洞

  从双方对兑付的不同态度到最后兑付,信托产品的“专属定制”再次引起人们的担忧。背后暴露出的通道业务监管问题也不可忽视。

  工大首创公告称,根据公司201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及下属全资机构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公司下属全资机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滚动使用,开展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和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

  2013年3月12日,工大首创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签订了《中航信托天富 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AVICTC2012X0233),本公司购买中航信托天富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万元。

  事实上,天富26号产品的实收资金规模仅1100万元,除工大首创的资金外,另外的投资者出资仅100万元,基本属替工大首创“订制”。

  一直以来,通道业务在信托公司的业务占比中具有重要地位,特别是2012年12月21日证监会发布新规允许上市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来,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就出现井喷的现象。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已超400笔。2013年全年上市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共有2134笔,这个数字在2012年仅为244笔。

  不过,由于监管漏洞,通道业务的风险频发。

  从2012年到目前,信托业的兑付违约事件就已经超过20起。今年2月份吉林信托近10亿元信托产品再现逾期未兑付,华润信托稳益系列集合信托产品也出现本金大幅亏损的状况。

  对此,上海某信托业人士表示,由于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并不承担责任,而且对标的项目很多时候运营难以控制,缺乏透明度,因此会导致后期对风险的预判能力较弱。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认为,信托公司近年来发生的个案信托项目风险事件,暴露出的最大问题是两个:一是全面尽职管理意识不足,对于一些项目特别是来自银行的项目,尽职管理意识比较淡漠,粗放决策,疏于管理;二是全面尽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管理重心过于集中于项目本身,缺乏基于行业分工的行业总体研判能力,导致行业发展周期风险管理能力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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